请问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如何防止在离婚后被算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29:00
婚后感情不好,现我父母要新购一处房产并想将产权落在我的名下.请问如果离婚了,此房产能不能被算成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分割?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这样的结果?要在买房之前做公证吗?
感谢名位的解答,还想进一步咨询一下.
按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说的具体操作中是先以我父母的名子买房产,再和我签订赠与合同再去办产权过户到我的名下?还是直接先签赠与合同再以我的名子购房?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象你这种情况如果房主名落为自己.离婚后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现在是已婚.那么你就需要把房主的名字落为你亲戚的名下.不要落在自己的名下.不然离婚是会被视为共有财产而被分割的.买房后落在父母的名下.或者自己亲属的名下就可以了.到时候不会认定为夫妻双方的房子.会被判定为房主名称的私房.

让你父母以赠与的形式单独赠与给你,签订一个赠与协议,最好到公正处进行公正。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归在你的名下,在婚姻条件下就算是你的也算为共同财产,当然也包括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