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案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0:51:05
王某于2005年10月份在上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行进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货车挂飞摔伤,如果按照当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条款规定,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不构成工伤,但是,自2006年3月1号开始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没有关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条款,也就是说,按照新规定,他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而只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案子拖到2007年的今天,是适用新法还是适用旧法呢?
感谢aidonal 回答学生的问题,谢谢!
我想知道这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另外,劳动仲裁是自劳动争议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呵呵,一着急打错了).
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他申请工伤鉴定,这是用人单位的失职,而由于王某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至今也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一类的要求,也就从没有出现过争议,我认为应该从他知道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现在开始计算劳动争议的时效,也就是说,他现在仍然能够申请仲裁.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在已经超出时效,无论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都无法认定为工伤了

提起劳动仲裁才是自劳动争议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