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的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56:56
你们好,我是一个软件公司的普通员工,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已工作2年,由于公司经常加班,身体不适,最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也同意了,但合同中又规定了每少工作一年有3个月的违约金,因为现在工资是3000,所以要支付9000的违约金,我不知道是否这么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想请教一下。因为如果是公司违约的话,才支付一倍工资的违约金,觉得很不公平。
另外,合同中的此项目是写在劳动部门统一用的合同书之外的附加页上。请问我该怎么办?

在此谢谢了
(多些你的回答。是因为这个合同的不公平行而具有单方解除权吗,还是因为违约条款写在附加页上)

你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你享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辞职权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所以你只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便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