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8小时以外的加班费用应该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03:34
如:5月1日我上了10个小时,公司只给计算8小时的3倍工资,其余2小时按照1.5倍计算。是否合适?
另外3/8的下午对于女性职员来讲算节日还是假日?即3倍还是2倍?
请提供具体的法律条文,即可以明确指出公司做法不当的证据,谢谢各位的帮助help361您提供的条文并不明确,问题出在(3)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上,严格按照文脉推理的话,如果按照日工资的出发点,那么8小时(刚好一个工作日)给的是日工资的三倍,其余的2个小时没有日工资的概念,那么就可以随意安排了。另,3/8有明文规定,并不是潜规则,请参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发布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第三条。

5月1日加班都应该按3倍工资计算.
3月8日下午女士放半天假只是潜规则,国家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只能看老板的觉悟了,没有法律明文的约束.
大家都知道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10天是法定节假日,节日和节假日虽仅一字之差,可是妇女节和我们国家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却有很大的区别。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强制员工休息的日子,如果没有特殊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休假,否则就要给员工三倍的加班费,不能已补休代替。法定节日,通常没有强制休假的规定,即使国务院指出在妇女节女职工可以放假半 。 为什么这样说呢?劳动保障部办公厅2000年2月12日答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这个文件从侧面否定了三八节仍然工作员工的加班费,也没有坚持妇女节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女职工放假会违反

(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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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加班都应该按3倍工资计算.
3月8日下午女士放半天假只是潜规则,国家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只能看老板的觉悟了,没有法律明文的约束.
大家都知道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10天是法定节假日,节日和节假日虽仅一字之差,可是妇女节和我们国家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却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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