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合伙解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27:01
合伙解散后,债权人在五年内不请求偿还则国除斥期。若债权人在五年中不断催促但合伙人就是不还,五年后是不是也算过除斥期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实体权利存废)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文中所指在五年内债权人不断催促偿还,就是在请求偿还,就是说一直在行使请求权,因此五年后也不算过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一样,诉讼时效是在一定期间内不进行起诉就丧失胜诉权!
这是我个人看法,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