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急待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58:02
这是“先期违约”那部分的案例:
某合同规定,卖方应于12月1日以前交付机床100床, 总值50万美元。7月1日,卖方通知买方:因为市场价格上涨,机床供不应求,除非买方支付60万美元,否则不交货。买方不同意卖方的要求,坚持仍按照合同价格付款。卖方曾于卖方通知后向另一供应商询价,拟进行替代交易,另一供应商可以在12月1日前交付货物,价格为56万美元,但买方没有进行替代交易。等到12月底,买方不得已从另一供应商出以62万美元的价格进行了替代交易,并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买卖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请详细分析一下,并说出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10万美元。卖方同意按60万美元交货,与原订价格50万美元相差10万。买方自己按62万与其它供货商成交,多付的2万美元并不是卖方造成的,卖方因此不赔有理。

但实际中买方根本可以不跟卖方谈实际价格与原订价格的差。只坚持根据合同卖方比须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否则参考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和罚金条款索赔。没有这两条款只有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