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这样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7:02:09
第一,单位说帮我交没帮我交保险.第二单位合同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可是我的一份劳动合同丢失.我只是口头离职.不过公司把工资已经结算给我.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可以再追求我的责任.
现在是单位要耍奈说我违约,说我没交辞职信,不能算离职,还有我的合同丢失,单位虽然不知道,但我怕单位在那份上乱写
公司给我的是试用期的工资,我不干了算违约吗

会很麻烦。
1、你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你必须能证明已经交给单位相关人员,否则,从法律上讲就不能视为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
2、即便你证明已提前30日提出请求,但由于你提出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你应当承担由此造成单位的损失。单位将工资结算给你,但未就赔偿做出明确表示,这不能视为单位放弃了追究你的责任。除非单位向你出具了书面的免责声明或双方签订了解约协议对违约问题有明确约定。否则,单位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是合法的。
3、合同丢失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会在当地劳动部门备案,你可以去查询一下。至于单位在合同上擅自添加内容,首先添加的部分是无效的,其次后添加的内容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这你到不用太担心。

那你就完完了。

那你就惨了!

既然这样,
你在试用期之内,
怎么不走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