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不算妨碍公益事业,占地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14:50
我老家有一幢房子,房后修一条公路,路已经修好,现在政府想征用我的房子抵给修路老板,不给或者少给修路款。请问,这算不算公益事业,在没有和我协商好搬迁方案时,开发商和政府是否可以强制搬迁,我应该怎么保护我的私有财产,物权法的实施是否也可以帮助我拿回我所提的要求?

请大家支招,谢谢!
是地级市政府,不是区政府。就是要修条路,政府不掏钱,让开发商出钱修,做为补偿,把路旁边的的地都给开发商让它来开发。我的房子就在路的周围。开发商只给我6万块钱啊!

是哪一级政府要征用你的房子抵债?这算不算公益事业是需要讨论的,我觉得不算公益事业,如果你家建在通路的必经之路上,政府征用还有情可原,如果是征用你家的房子作抵押来偿债时不能所公益事业的,不管修路款是不是为了公共事业,政府用你家房子抵押的行为是债的行为,不能以公益事业论。物权法的保障也是出于是否是针对公益事业而征用来保护被征用者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