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工作八年未签合同,还有一年多前骨折,,现55岁下来,能拿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20:55
我母亲在南京某大企业临时工八年,去年有政策临时工也要签合同,由于年龄大,单位没给签,2005.11工作中桡骨骨裂,门诊看的,单位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到现在也没有工伤鉴定,现在腕关节还有点肿,今年我母亲55岁,单位要她下来,现在应该怎么办,单位还应该支付给我母亲哪些费用

先认定工伤,然后进行工伤鉴定.不过最高也就能评个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没有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受雇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同样为劳动法约束。你母亲在单位工作8年,已构成被雇佣的事实,所以她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劳动法保护!

单位至少还应支付你母亲:后期保养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养老金。

如果你母亲的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