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案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45:53
一个15岁小孩横穿马路,A开车没注意把他撞死了,那A要负什么责任呢?
是不是按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一样,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等
我的问题是,如果行人方有过错,那A能减轻赔偿额度吗?

从法学理论上来讲,机动车对行人来说是高危行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在这种责任制度下,机动车一方免责是有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行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前提下,机动车一方才能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如果行人仅有一般过失,那么机动车一方仍应当是全责!.

相关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你的补充问题我也早就回答了,这要看行人的过错程度。行人一般过错下,机动车一方仍应是全责。

首先,A开车撞死人,在本案中负主要责任.
其次,小孩的家长没有监护好,负有次要责任.
案件的认定下来后,赔偿等是按照认定结果来进行的.

行人方有错,应该负责任。
但A开车不注意,撞死了15岁小孩,责任也不小。赔偿占大半。

当然需要啊,就算它撞死的是五岁小孩也照样要赔偿

四楼的次要责任也未必是家长。那需要看情况。比如,小孩是在上课时间乱穿马路,那么次要责任则是学校。

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