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有关2005年政府颁发未婚妈妈小孩可正常入户的相关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30:31
我是广州本地人住东山区,28岁的时候未婚就生了个女儿,她今年都5岁多了,眼看还有一年就要读书了,可户口一直都办不到,急死人了。因为计生办说我是非计划内生育,属于违法的一种,而且还提供不了爸爸的资料,要办户口就要交6.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但是我在2005年看到广州日报说,政府已经颁发了条例,未婚妈妈的小孩可以正常入户口。就拿着报纸又去了计生办问,可她们只扔下一句“报纸说可以入户,你就找报纸入户去,我们没收到这样的通知。就不管我了,我真不明白报纸都那么说了,为什么我还要罚6.6万元那么多呢? 求求各位高手知道关于这条例的内容请告诉我是第几章第几条,什么时候实施,有没有规定实施的地方

你可以买相关的法律书来认真的看看 当你了解了相关的知识之后你就可以做出你希望的选择 一般来说像你这种属于私生子,是可以正常入户的,相关的部门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