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检查长签名的逮捕通知书是假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12:49

一、逮捕通知书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后,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逮捕通知书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填发。正文中的逮捕时间应填为执行逮捕的时间。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名称时,应写单位的全称,而非法宝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的姓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三、逮捕通知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

有检察院院印就可以,检查长签名不是必须要有的~

逮捕通知书是给犯罪嫌疑人家属的 如果认为是假的可以找检察院询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