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的由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56:25
从发生学和历史学的角度详细阐释,譬如:"法不溯及既往"源于什麽,最早见于那本文献

  1.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

  2. 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3. 在我国,“法不溯及既往”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4. 法无溯及力的原则表现在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用当前的法律处罚人们过去从事的当时是合法而当前是违法的行为。以限制行政权力的扩张与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保护人们期待的信赖利益。

“法不溯及既往”又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新的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不发生效力,“老的按老规矩办、新的按新规矩办”,不能搞“秋后算账”。尽管“法不溯及既往”也存在特例:对未来溯及有现时的预见可能性;溯及性法律仅造成当事人轻微损害;基于维护大众利益的重大特殊理由。

从来都是这样的.你想想,如果法溯及以往的话,多可怕.也是不可能的.这样社会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