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大家的帮忙!有关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34:12
您好!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想通过邮件向您咨询有关合同的法规。
今年5月15日我在某私立学校签定合同,合同上说:2007年8月15日正式录用至2008年7月15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教师。
可现在考上公立学校的教师岗位,我想到已签定合同的学校解除合同,请问我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合同上写着,(四)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五)乙方解除合同,有试用期的,在使用期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是合同上又说:乙方违反合同、法律义务,或因考研等其他原因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金赔偿。
请您帮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违约金是1万元,我现在还没毕业,所以很是苦恼!

希望你还在试用期,你说你还没有毕业,他的试用期还没有过吧?希望没有过拉,不然的话...你的行为无疑是违约,按约定要支付违约费用!

还有,你最好回去协商一下,希望能解决问题!

GOOD LUCK!

以后签约要小心,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