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是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59:53
我租了一个店铺,租期是一年,在此期间我经过房东的同意将房屋租给了第三方和我共同使用,和第三方合同期是7个月,现在他只给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现在他不想交剩下的房租了,合同上没有说明违约的事宜,但合同上有一条是说我要为第三方办理工商 卫生营业执照,办理费用由双方共同平摊.但是我现在没有办证照,这样会不会给第三方造成违约的理由,我应该怎样处理此事 请各位大侠支招!

商用房租约对有关房屋的用途设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除少数租约使用“所有商业活动这样宽泛的规定外,大部分租约都对被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有明确的限定,譬如您现在的租约只允许从事成衣的批发或半批发。一般而言,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内只能从事租约所允许的经营活动。超出租约允许的经营活动范围或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会被视作严重违约,出租人可根据租约中的合同解除条款,解除租约,无偿收回出租的房屋。 “合同上有一条是说我要为第三方办理工商 卫生营业执照,办理费用由双方共同平摊

违法~~

违法的.法律能帮你解决的

你可以告他.[提议]

你应该去律师事物所咨询一下这样会比较确定告不告他,

当然违法啦! “合同上有一条是说我要为第三方办理工商 卫生营业执照,办理费用由双方共同平摊”这里有没有说时间?没有的话合同本身就不正规了 你租金要多少?如想告的话,可能不划算的! 再说都一起住了3个月了,就当交个朋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