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答的人事关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34:01
大本毕业后,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干了半年多,就辞职了。但我只是写了个辞职报告,单位口头表示同意,并把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都有的 )的单位联(一式三联)给了我,这是不是相当于解除了劳动关系(我们一直没签合同,但已经为我缴纳了企业保险)????后我去了省人才交流中心把原来的但档案,人事关系改成了“个人代理”(原来是单位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就解除了以前企业的关系??我经过半年的失业,通过考试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拥有了事业编制。我有必要办理调动手续吗?当时我是失业状态啊。(我没失业证)!!还有我在企业的时候交的是企业养老保险,拥有了以个人身份证号为标志的个人账户。现在我是事业单位的事业编了,单位为我缴纳机关事业保险。我想问一下,我没有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因为我想把此前的企业保险废掉。从事业单位开始缴起。(毕竟企业保险很短,也很少,中断了半年)我这样做行吗???将来有什么后患吗???我就想从事业单位开始正规起来,不想再搀合以前企业的事了,大师们,请指点!!!谢谢

你所考虑的问题是多想了!
1 你在原单位入职的时候既然没有签合同,那么你和他们接触劳动关系的同时他们没有必要和你签署劳动解除合同的,把你的就业协议给你就等于你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2 你回到省人才中心改成个人代理托管档案已经可以了,而且是在失业半年后考入的事业单位,那么你的档案事业单位直接去省人才中心调走就行了,不需要你再去办理调职手续了。
3 你的企业保险原单位是不会接着给你交的,那么他们会把你的保险给终止的,所以你安心的享用事业保险吧!

看来你真是一个刚给共产党打工的新人,兄弟等你打的时间长了这些问题你就不会来这里解决了,因为那个时候你已经有很多的人际关系了!呵呵,有前途,慢慢发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