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2:38:45
我是08届的本科毕业生,现正在一家公司实习,刚刚签了就业协议。但让我疑惑的是,协议上用人单位不是现在这家单位,而是另一家单位,叫“杭州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上两家单位都在用人单位一栏上盖了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上盖了“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我后来问了现在公司的人,他们回答我说只有研究生才能和公司签约,本科生都是和杭州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签约的,而且将来的劳动合同也是和杭州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签。
我的朋友跟我说那是猎头公司,搞的是人事代理,我就不明白了这都是什么呀,公司干嘛要找猎头公司来搞什么代理,为什么要这样搞?
让我感觉自己并不是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的人,而是被借用过来的。想请教大家下,能不能指点下刚进社会、资历尚浅的我。
有朋友说是规避风险,规避什么风险,可否说得具体些呢

这叫人事派遣,你的劳动关系长期挂靠派遣单位,工资由派遣单位发。如果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裁员,直接把你退回派遣单位即可,这样用人单位就规避了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即是时下常说的规避用工风险。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发现享受的工资福利与用工单位(即工作单位)的同岗位正是合同工不一致,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这叫做人才派遣公司 企业为了规避风险 很多都采取类似的方法 来聘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