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儿女的遗产继承问题,盼法律达人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53:05
老人离婚时与前妻所生一女判给女方,后分赴不同城市生活,分别再婚,老人与现在妻子育有一女,一直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老人突发疾病死亡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另,前妻之女长年生活在外地,未尽抚养义务,也很少来往,可有继承权?

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只有以下几个原因你才丧失继承权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有继承权。

继承人分别是,

现妻,

现女,

及前女。

依然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