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帮忙计算一下!急!!在此先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30:38
1.某服装设计师2003年5月份的工资收入为800元;当月还为他人进行系列服装设计,获得劳务报酬40000元。请计算当月该设计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红星化工厂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反映的资料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生产经营成本1200万元:
(3)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60万元;
(4)缴纳增值税15万元、消费税17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3.2万元;
已知,本年度1——12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1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某汽车制造厂9月份发生的业务如下:
a) 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23万元;
b) 进口一台设备取得关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金为15万元;
c) 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零部件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500元;
d) 销售大卡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34万元,销售小轿车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
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汽车厂9月份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
1. 03年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为800,该设计师不需缴纳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0%-2000=7600
2.该企业02年利润 =2000-1200-60-17-3.2=719.8(万元)
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应纳所得税=719.8×33%=237.53
应补缴所得税=237.53-180=57.53万元
3.3、小轿车应纳消费税=300×8%=24万元
9月份进项税额=23
9月份销项税额={234/(1+17%)+300}*0.17=85万元
注明:固定资产增值税额入固定资产成本,不允许抵扣;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03年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为800,该设计师不需缴纳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税=40000×(1-20%)×20%-375=1225
2、该企业会计利润=2000-1200-60-17-3.2=719.8
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应纳所得税=719.8×33%=237.53
应补缴所得税=237.53-180=57.53万元
3、小轿车应纳消费税=300×8%=24万元
9月份进项税额=23
9月份销项税额={234/(1+17%)+300}*0.17=85万元
注明:固定资产增值税额入固定资产成本,不允许抵扣;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