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的财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40:30
请问专家:我父亲在六年前与后妈结婚,到民政局办了结婚手续的.在他们结婚前,我和我爸就住在现在的这套房子里了.后来后妈住了进来.所有人都说她是为了这套房子才结婚的.而且我也能感觉到她随时想让我早点嫁出去.我就想问一下:我爸就我一个女儿.以后这个房子她有没有份.她还有个儿子,已经成家,有自已的房子,他儿子有没有份??如何让她根本没办法享有这套房子??
如果回答的好,还有追加的分送哦!!!!!

你爸和你后妈是领了结婚证的,从法律上讲,她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可如果你爸爸写有遗嘱,交代这套房子只有你一人享有,并通过法律公正,就享有了法律效力;或者你爸爸以“赠与”的形式写在你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也只有你一人享有。
但这一切,都必须在你爸爸的自愿的情况下进行。
嗨,要是亲妈,就不会动这些脑筋了

新婚姻法有条规定:年纪50岁以上老人再婚可实行同居制度,双方的财产归各自儿女所有,双方由各自儿女赡养。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如此一来,你的继母及其儿子没有继承权,但如果他们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结婚证书又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