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3:31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江苏恒基路桥总公司)属武进交通局管辖. 现在企业被一私人老板1.7亿买下.说是国企改制.成了恒基路桥有限公司.签定合同的都买断工龄拿到了经济补偿金.我没有签定合同说是临时工(有事实劳动关系). 叫做终止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从今天开始6月1日就是恒基路桥有限公司了. 说把时间推迟3年.也就是2004年5月份及前来的都有补偿. 但我却是2004年7月3日来公司上班的.说是我们就没有.这样是合法的吗?要满3年才有吗? 工龄应该是接头搭尾算的把? 所以把我们说成终止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我这种情况可以拿到补偿吗?
如果我是对的,要通过法律争取的话.新老板把遗留问题都买下了吗?我应该起诉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还是武进交通局?还是应该怎么做呢?
大家快帮帮我!!!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没有提到3年期限。企业的做法的违法的,你可以追回你的权益。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群众可以自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示的改制方案、原则、政策有异议的,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你可以拿到补偿,首先你应该联合其他人去公司索要,如它不给也可请求媒体暴光,最后再向政府老动部门提请仲裁~~
我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现在这么黑暗,估计成功性不大,祝你好运

希望你满意~~bi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