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财产分配~~~紧急救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41:15
我和我妻子是2005年1月打的结婚证,在结婚前几个月女方因为工作原因需交3万元押金,而女方因为经济原因没有办法拿出,故男方拿出3万元钱给女方,因为想到他们以后会结婚就没有要女方打任何形式的借条,并且公司开出的3万元收据也一直在女方手里,现女方因为感情不和提出离婚,但并不承认拿了3万元钱的事情,现男方想问回3万元钱,但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女方借了3万元钱,只有通过银行查到的取款录象和在他们公司开户银行存款证明,都是当天的,问如果男方要问回这个钱有希望吗/。怎么问?

公司开的3万元收据、取款录像和存款证明这些都是间接证据,只能证明你在当天取款3万元和有3万元钱进了女方所在公司,但并不能直接证明这3万元钱就是你借给女方的。
正如楼上所说的,你最好找一些证人能证明你确实借钱给了女方,家人也可以作为证人,就是证明力很小。另外你还可以找证据证明女方单依靠她自己是没能力拿出3万元钱和女方并未向其他亲戚朋友借钱,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也许法院会支持你的。
如果你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这3万元钱要拿回来是蛮困难的。(女方良心发现主动还钱就另当别论)

公司出的收据能证明钱是你出的吗?
你最好找一些证人,但不能是你的家人,这样没有说服力
但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