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怎样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06:26
老人有6个子女,两个儿子,四个女儿,老人一直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到去世的时候一起住了20多年,小儿子居住在大卧室,老人居住在小卧室,6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6年前,老人摔坏了腿,一直卧床不起,6个子女一直轮流照顾,(期间老人的小儿子的儿子结婚,孙子和孙媳妇一直居住在大卧室,小儿子和儿媳妇一直居住在另一房子.)老人病逝前后都没有留下遗嘱.老人的大儿子提出要5万元,其他女儿各要5千元,小儿子只同意连老人丧葬费在内一共出5万元.房子价值评估为25万元.
请问如果法院受理的话将如何分配?如果老人有大卧室留给孙子遗言的话,又应该怎样进行分配呢?
问题补充:老人的房子是公产房,房本是老人的,小儿子儿媳,大儿子的户口和老人在一起,请问法院在判决时候户口的会因为户口受到影响么?公产房又会怎样判决呢?

遗产分配不受户口影响。

由上面的看来,6个子女都尽了赡养义务,并都没有放弃继承权,老人又没有遗产,则按法定继承,六个子女平均分配遗产。

当然丧葬费也由六人一起负担。

如果有遗嘱,则先按遗嘱分配,余下的由六个子女平均分配。

公产房只要老人有房产证,单位又没有其他限制,那就是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