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22:53
甲投保了商业性第三责任险,期间甲把车转让给了乙.但甲并未告之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转让车辆或更改保险合同的必须要和保险公司协商并办理改批手续,否则不承担保险责任.一个月后乙发生车险,交警认定乙负全责,而乙就要求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保险公司得知后就以其保险合同的条款(即转让车辆或更改保险合同的必须要和保险公司协商并办理改批手续,否则不承担保险责任)为由拒绝理赔.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什么?
甲的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法律达人为我解释下~~帮我解决下问题~~
的确是保险公司输了~~~为什么这样??

理论上是应当拒绝理赔.
条款中明确责任免除的: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投保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所以要求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另外一个方法就是法院起诉,根据情况,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钱的.我本身在保险公司工作,遇到过这个案件.
另外,要么就是通融赔付,不过看你的情况比较难.

你这个问题该到社会/文化那个版块去去问,那里有法律的专业人士看着

回去仔细看看条款!!!
条款中明确写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投保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因为转让时涉及车辆的风险状况变更,而在保险费收取时是根据标的车的风险状况而收取的,所以要求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好像在报纸上看过这个事情,好象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