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两国开展雇佣许可制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6:17:09
急急急!!!!!!

是不是就是不允许中介代理"劳务"的业务了?

那还能找谁办?

赴韩国一般费用大约在多少??

请大虾们指导^^……

对于外国人在韩国工作,韩国的相关法律是《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外国人劳动者雇佣法律施行令》和《外国人劳动者雇佣法律施行规则》,这些法律标志着韩国引进、使用外国劳动力制度进入了外国人劳动者雇佣许可制度,这就是楼主说的“雇用许可制”。
在此之前,汉国实行“外国人产业研修生制度”(简称:研修生制),目前处于”“研修生制”和“雇用许可制”共同实施阶段。

中韩两国政府高层,一直在促进签署中韩两国《雇用许可制》谅解备忘录,但却迟迟没有实质进展,主要的问题是,中国政府尚未决定将谅解备忘录签署事宜交给哪个部门负责。
中国商务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简称劳动保障部)从2004年开始围绕由谁负责海外劳务输出和管理业务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因为在每年达到1万多人的海外劳务人员招募和输出过程中可产生庞大的权力。
2004年修改的韩国《关于雇用外籍劳工的法律》规定,谅解备忘录必须要与劳务人员输出国家负责劳动行政业务的政府机关签订。
所以,韩国政府原计划与中国负责劳动行政的劳动保障部签署谅解备忘录,但中国商务部以在2004年9月实施产业研修生制度时,商务部是主管部门为由,通过外交渠道提出反对,所以签署谅解备忘录事宜一直被推迟到现在。
韩国向中方通知,根据韩国法律只能与负责劳动行政的政府机关签署备忘录。据此,中国商务部和劳动保障部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分别向韩国派出最高负责人,游说韩国政府与自己签署谅解备忘录。
据说,两个部门曾威胁说:如果不与自己签署备忘录,在贸易和劳动等问题上将让韩国吃到苦头。
在中国两个部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如果韩国与一个部门签署备忘录,有可能遭到另一个部门的“报复性措施”。如果不想成为龙虎相争的牺牲品,在中国政府指定一个部门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所以,中韩《雇用许可制》谅解备忘录至今没有签署,此事已经拖了三年了。

看了上面的情况,楼主就明白了吧?
就算中韩之间签署了《雇佣许可制》谅解备忘录,也只是说中国的务工人员可以合理合法地进入韩国工作,这和楼主提到的“中介代理”没有关系。

关于楼主提到的赴韩国务工的手续费用问题,这可不好说,途经不一样,费用自然就有天壤之别。
如果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