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中日合资企业上班 该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4个小时 而且工作时间不能出单位 这个企业的行为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4:16:43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44小时以上应该按时薪付加班费,而且加班应属自愿。至于限制人身自由肯定是违法的,但是恐怕你没办法取证,无法让人相信你说的话,公司有可能会说是员工自愿留在单位的。

首先要有加班费 一般情况 一天要工作8小时的 超出就算加班了
其他的就不清楚 中日的 还是不要去了好 帮小日本赶干活 划不来

不合法 具体请到法律知道 去问吧

草!小日本没好心眼!他娘的!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