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遗嘱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34:06
请问,如果遗嘱中涉及不动产的分配问题,那么,如果不动产如房子,房子的老人的,生前未与其要指定继承的人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不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吗)那么老人指定的继承房产的人还能否享有该房子的继承权?

能够,继承人可以拿着遗嘱去房产局去办理过户手续。虽然不动产也登记生效为要件,但是他可以拿那遗嘱去办理变更手续的登记的啊。现在的物权法上面也有规定。

只要遗嘱有效指定继承人当然可以享有该房子的继承权。
虽然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继承是以老人(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的,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未开始,不动产权利还不能转移,只有在其死亡后才能凭遗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遗嘱继承不影响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