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12:58
我弟弟和一个女骇发生性行为
男19 女20
现在已经分手了

但突然打电话来说 3-4个月都没月经了。(她是季经的。大约3个月才来一次)

没去医院证实是不是怀孕了。

女方要求 我家赔偿。要我们负责任。

我想问:

如果告上法庭 我弟弟有没有罪 他们上床的时候都是自愿的

现在如果有了 我弟弟和女方 都没都到法定年龄

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超过了18岁,又是自愿的,就不存在犯罪这么一说
不过相当bs那女人的做法。。。

要告就让她告去吧,,,毕竟这件事要是闹大了,女方比男方更丢人。。既然她这么不要脸,,你们还搭理她做什么?

坚决别赔偿,否则可就让小人得了逞。

这样是勒索嘛.已经分手了,到底是不是你弟弟的还不知道呢?要验证的话,那就让她生下来,做亲子鉴定.
真要告,那让她告好了,看谁丢人.
真是可恶

如果双方都年满18岁的话就不属于犯法。我想孩子真是你弟弟的话,你弟弟要负责,如果没有法律规定,那也是人道主义行为啊

只要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不算有罪,但对小孩有抚养义务。

怕什么,,只要不使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到了法院说什么呀,女方丢脸
坚持住

只要女方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的,都不算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