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律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12:53
我的母亲被人打成重伤,现在需要打官司,我知道刑事部分是公诉律师,可民事赔偿部分我们还需要找律师吗?费用是怎么算的啊,请专业人士指点一下,谢谢!
现在我们那医院的人想代理,他是县医院的法医鉴定中心的人,但据我了解他是属于医院编制,并不是专业律师,请问找他代理可行吗?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由律师代理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决定。如果法律关系简单、诉求标的较小的,没有必要再花钱请律师。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你可以请一个律师作为你们的代理人.刑事部门是检查机关公诉的,和你们没有实质的关系.
至于你说医院的那个人,他不是律师,所以不享有律师的权利.找他代理的话,仅仅是公民代理.有一些资料,他是看不到的,建议你请一个律师吧.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登陆本人在百度的空间,和我联系.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公诉部分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你母亲作为被害人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最好能找律师帮你母亲,公诉律师没有这个说法,对方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检察官叫公诉人。找律师的费用按照要求的民事赔偿数额确定。

最好请个律师。
因为你的利益和他的是在一起的,
而且要找那些着急成名的,
一般上轨道的律师是不接这种官司的。

你母亲作为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程序中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
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其地位是不同于你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