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哈,这样做到底合法不?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43:40
有一家人去买沙发,他儿子去试一个沙发的时候,把沙发的一个腿坐坏了,商场让他家赔1000块钱私了,他家赔了1000块钱。这样做到底合法不?为什么?
这是我们法律基础考试的最后一题。
希望大家能给个比较正式的答案。

如果不赔也是可以的,但是赔偿了也不违法。

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也就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本案中,双方达成赔偿1000元的赔偿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达到赔偿10元或者不赔偿的协议,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达不成赔偿协议,商场可以起诉,但是恐怕得不到这么多的赔偿。

如果是通过要挟的方式达成的协议,则不受法律保护。

干脆不赔!商家不服气可以找警察报案,让法律机关说了算!本来就是坐的。一座就坏。那不叫沙发。那叫气球。或直接去工商局投诉。

当然不合法。

不过如果为这点事打官司,恐怕就不只损失1000元了,主要是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太不健全了。。。。。

以后要小心了……

像这种属于民事纠纷,意思自治,他让你赔,你也就赔了,心甘情愿,只要不是危害公共利益,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果你当时不赔,也没有关系。闹到法院,看法院的判决了。

不合法,因他儿子诶有过错。

你找消协试试,地方电视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