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收不款 我买方需要担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1:50
今年一月通过HEFU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给了卖方L先生1万定金后,到了房产局房产更名了到我买方后给卖方L先生首期房款(30%),终于与今年五月办好了按揭,70%余款将从银行划到HEFU中介公司。买方已经领了房产证,房产证为我买方名字,内加注工商银行贷款信息。6月16日银行已经从我银行账户扣除一个月的还款。明日可去领取贷款合同。现由于原来房产证为开发商公司名字(卖方L先生向开发商买了房子却未办理产权更名又转卖房子与我)。现中介欲发支票给开发商公司,让开发商公司领款,可是支票兑现后资金将冻结,因此卖方L先生也将无法收到余款。现卖方屡次打我电话催我敦促中介,请问我需要担责吗?

不需要。因为这笔款是从银行划到中介公司的,而且中介公司负有中间担保的责任,这笔款他们应该直接交给卖方,他们把支票给开发商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件事和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顶多是你们需要到开发商处做个更名,所以让卖方去找中介公司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