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已得到上司口头答应,工资该如何发放?(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28:13
大家好,本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出于自身原因,我提出了辞职,也得到了上司的口头承诺,应允我可以离开。同时,我也做好交接工作了。可现在都离职将近半个月了,上个月工资还一分未到账。
合同中附件提到:分公司经理离职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和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

请问合同附件中提到这个条款,是否对我构成威胁?
我应该怎么做呢
到目前为止,我手中只有合同附件,合同原件公司也没给我
上面的条款中规定提前30天提出辞职,可我没有提前,但上斯也同意我离开了,这个该怎么办呢

直接找公司询问工资的事,得到正面答复再说。
你这种情况,公司是应该给你上个月工资的。

离职后
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资照常发放
可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
那个条款
没什么威胁
关键是和单位协商好
别闹崩了
就不好弄了

你好。上司是对你辞呈一口头的形式给你的答复,如果有引起纠纷的话,你还是会吃亏的。提前30天这一规定在劳动法中,合同法里都有提到。如果你的离开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和重大的影响。上司口头答复你的离开是有一定 的效力的。口头答复是有一定的效力,但作为证据没有多大的效力。如果没有引起纠纷那就没什么,但是你的工资他会拖,这也不是很重要,工资他是一定会给你付清的。不付你的工作这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到时你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解决。你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