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该如何处理?医院应该承担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55:56
2004年10月30日凌晨5点,家住离县医院1.3公里的杨某被妻子望某的呻吟声惊醒,急忙拨打120求救,120服务台问明地址后答复马上就到。可好长时间过去了,救护车一直没来。杨某又两次拨打120求救,得到的答复都是“马上去”。从县医院开车到杨某家最多二三分钟,可转眼又过了十几分钟救护车就是没有来。后有出租车将病人送往医院,出租车到达医院时,120车还停在医院没有发动,此时,离杨某最初求救已相隔近隔半个小时。杨某之妻到医院后,经诊断已经死亡。
问:此案该如何处理?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请用法律专业术语作答。

首先要看急救中心对社会有没有承诺,如果急救中心有承诺,病人因救护车没有及时赶到而出现意外,那急救中心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承诺,那就没有法律来规范这个行为,只能受到道德和社会的谴责。

你如果能够证实120急救车辆未及时到达,致使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导致患者死亡的,可以要求120急救中心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