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试用期违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5:19:43
我签的是1+5的合同,即第一年是试用期、见习期,接下来五年是服务期。我现在还是在试用期、见习期,由于个人的一些想法和周围环境的问题,我四月提出了辞职,他们提出要违约金三万。解释是我这五年的服务期是和试用期捆绑在一起的,现在走就得承担五年服务期的违约金,本该五万,还给我少算了。一年的见习期,工资本来就很低,我的经济能力根本就不可能承担这么大的数目。我想问一问,我这种情况需要赔偿违约金吗,见习期有没有数额限制,我所在的是事业单位。
我最近又去和他们沟通协商,结果是不放,要么就赔款,数额没有上万是不可能的。我也撂下话了,下阶段的工作决计是不会参加了。如果我没有办理合同解除就走的话,会给我找新的工作带来麻烦吗?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最近非常烦恼,希望诸位能够给我解答。

你可以参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因为是事业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可以证明是在试用期,那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在单位做出违约金处罚的60天内申请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