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我的哪一份合同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34:30
我于2003年3月与一个集体企业---重庆长江修造厂签定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但是2006年3月29日,重庆长江修造厂将我借调入该厂所有领导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公司----重庆长江西重车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与重庆长江西重车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6年12月31日止(签定后面这份劳动合同时,单位没有告诉我以前签定的那份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继续有效,都没有说). 现在我不知道该以哪份合同为准?到目前为止,我的劳动合同到底到期了没有?? 我的哪份劳动合同有效呀?? 是否有法律规定,,后来签定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最先那份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无论怎么说,你实质上已经调入到了另外一个单位(单独法人的公司,并且该法人与原企业法人没有投资关系,只是领导个人的投资,而不是法人投资)。

你调入到另一个公司,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当然就自动解除了。

如果你是在本单位内部(分公司或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那前一份劳动合同仍是有效的,不能按合同法去对照。因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无故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