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看看我今天签的劳动合同,有多少是不合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56:11
我检几条出来,帮忙看看,谢谢: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0日书面形式同志甲方:
1.在试用期的;
2...
3..
4.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则需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对于乙方(我)在本合同期内转正后,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其在合同期内的所发生的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2个月的薪金。

1\在试用期的不需要提前10天通知;
5\培训费一般应按照合同期限和已经履行期限的比例退赔,2个月工资约定不合理!要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已经履行时间比例定(但也许还对你有利,看具体情况了.........).比如合同期是5年,你已经履行了4年,那培训费应该赔20%..以此类推!

5款不合理,培训费不需赔偿的,不是退还,而是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