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签,但未到执行时间,能否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37:19
大家好,我想请大家帮个忙。

我和一家单位签了合同,合同有效期是从2007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3日止。
现在还是2007年6月26日,我是否能解除合同,这样违法吗,要交违约金吗?
请大家帮我一下,谢谢了。

还是和人家好好说吧,还有时间,人家还可以找别人,尽量不给对方造成什么严重后果。造成不好的后果,人家可不是要追究你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写在合同上的)合同签了就生效了。

虽然还没有到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如果你要解除合同仍要按合同规定来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即生效/.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形式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