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19:50
我作为买方向卖方购买了一套72.5w的住宅.已经交付了2w定金给卖方,并且在中介处签定了买卖合同.可是由于突然的原因,卖方不卖房子了,我们听了卖方的遭遇后表示同情,不准备向卖方要求违约金.于是我们双方去中介处要求撤消买卖合同,可是中介说这样我们买卖双方都违约.每人要向中介付1%的房款,还说不付就要起诉我们买卖双方?请问这合理不?

首先,中介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次,合同法规定 ,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是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所以,中介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买卖双方是不应当支付这笔费用的。

违约不违约得看你们买卖合同中对中介这部分内容的约定,一般都会约定要支付中介费的.具体还是依合同

买方和卖方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怎么有权主张买卖合同的违约金?

违约不违约得看你们买卖合同中对中介这部分内容的约定,一般都会约定要支付中介费的.具体还是依合同
回答者:李双华律师 - 举人 五级 7-2 16:12

首先,中介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次,合同法规定 ,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是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所以,中介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买卖双方是不应当支付这笔费用的。
回答者:老太太2 - 助理 二级 7-2 16:13

买方和卖方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怎么有权主张买卖合同的违约金?

不合理

首先,中介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次,合同法规定 ,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是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所以中介这样的收取费用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