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房拆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15:13
我有一处公房(平房)约30平米左右,后因不够住,又在此基础上自建60平米,也就是共计90平米,单位没有反对,但也未与单位签订任何书面认可的东西。现面临拆迁,单位放弃对该公房的所有权,拆迁部门给出的方案是原30平米可以按拆迁政策价格给与补偿,其他超出面积的自建房只能按20平米计算,每平米300元,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政策依据。如果有请给我提供一下详细的政策文本,谢谢。
说明一下,我是按照每月30平米交给单位的房租。

按照每月30平米交给单位的房租。换句话说就是缴的使用费。没有关系的。既然单位放弃对该公房的所有权。那么所有权自然就改在承租人名下了。应该把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房屋是自己的了。实施任何拆迁法规都没有问题:)基础上自建的60平米拆迁法规应该是违建。但是拆迁的时候为了拆迁工作好做他还是会给做补偿的。

具体操作某些步骤不是法律都能包括的`
象你这种特殊情况,双方洽谈,双方都能接受才可以!
你每月交30平的房租,意味着你拆迁只能算30的补偿!
现在很多人都在赚国家的钱```
象某些北京的老住户,把门外的大树用围墙给围起来也算是拆迁面积!以获得政府补偿!
执行与审查是很多漏洞的!关键在于你的操作
多的我就不说了```

60平米的自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应该按照当地拆迁部门关于违章建筑拆迁的补偿规定处理。笼统说按20平米每平米300元补偿清他们拿出具体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