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学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21:05
我家邻居我叫他哥哥 王**、男,今年39岁,十几年前从我村招亲到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安徽安庆宜秀区白泽湖乡沈店村)去了,因为家境贫寒这几年随其兄弟在外打工,大概在50天前打电话给他让他回来把门前场地(我们边叫稻床)铺成水泥地,因为他家与村部相邻,他家门前是村干部必经之路,据我了解他家在铺稻床时,占了原村干部走的路,其实根不影响走路,前面还有很大的空地,再说了铺成水泥地还好走些(原来是泥地),村干部和他们吵要他家还原,在争吵过程中村妇联主任辱骂他是野种,一个大男人现世招亲,等等严重侮辱人格的话语,因受不了刺激突发脑溢血,经过亲朋好友出钱抢救,十几天前出院了,能吃能喝能走路了,在些期间村部没一个人去看过。他家里办了低保,他老婆多次到村里讨要都不给,村里的理由就是要他家水泥地还原成原来的泥土地,两家又发生的争吵,妇联主任又辱骂他家人都是寡妇,野种等等话语,前天晚上妇联主任又找来派出所民警,把他老婆和丈母娘拉到派出所去,要求他家人公开道歉、拘留十五天、罚款两百元。拉人走时我这个哥哥拉着老婆的衣角,拍着自己胸口说都是自己没用,保护不了家人,病又发作了,在送医院的途中死亡。找村里村干部说解决不了,找乡里也是做和事佬。政法委来人说你们直接说要钱多少钱 ,后来又说村里穷,让他们几个干部给点钱安葬就算了,我也是学法律的是主要谈判人员之一,因为没什么经验,想请高手指点!

既然是学法的你应当知道除了追究侮辱行为的责任外,法律途径解决不了其他问题。死亡的结果与其自身因素有很大的关系,所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具体的要求只能是自己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