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学校违约的合同案件,请各位大虾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52:44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07年6月22日在下与青岛XX计算机工程专修学院(民办
)签订了一份互惠生委托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是乙方为甲方联系寻找国外方面的家庭,并给与相关的一些信息的信息咨询服务。 协议中的甲方是我,乙方为青岛青岛XX外语中心(经查此中心是上面那个学院的下属机构)。然协议最后面那个双方签字中的乙方是这个中心的主任(负责人)以及办理这个互惠生的经办人。在签订协议时乙方未在协议中加盖公章,只是在收款收据中加盖了“青岛XX计算机工程专修学院外语训练中心”的圆形公章。此收据项目为建档费1000RMB,申请费1500RMB,德中办理费6000RMB。我要求在协议中加盖公章,乙方说以收据为准不需要加盖公章。后7月4日我再次提出要在协议上面加盖公章,乙方以此协议非合同为名,不予加盖。就在提出这件事情后的2小时(同一天),经办人发来短信,短信内容是“您好,您所要求的我们做不到,并且在德国做互惠生是受法律保护的,您现在可以到其他公司办理,我们按照协议退你款”。然协议中并没有对乙方如果违约该如何处理作出约定(格式条款)。

协议中关于退款条约:
1: 乙方根据甲方申请表所填要求,为甲方寻找合适的德国家庭。如乙方未能在在甲方交齐全部所需申请材料、即申请手续正式启动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男性申请者所需申请时间为150个工作日),为甲方联系到合适的德国家庭,且甲方主动提出中止该协议,乙方将退还甲方所缴全部国际互惠生服务费用(不含档案费);如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为甲方联系到符合要求(注:该要求指甲方在填互惠生申请表时所填具体内容)的德国家庭,表明中德双方互惠生组织已启动互惠生项目的全部工作,而甲方拒绝前往,则以方有权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非甲方原因遭到拒签,乙方应尽快为甲方办理下次签证手续;如甲方要
求退出此项目,则乙方退还甲方的所有费用(不含档案费、申请费)。

3:如在办理过程中,因中国及德国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协
议无法进行时,乙方将通知甲方,并应在一个月内退还甲方的所有费用(不含档案费)。

请问律师或者各位大侠我能够要求他退还所有的8500元和我为了这件事情办理的各种材料的费用吗?如果不行,请问能够得到多少?

可怜的小朋友被中介骗了
其实我申请互惠生没有用……学不到什么……
好好的小朋友过去做工人……哎……

这个情况的话,或许你咨询一下法律顾问吧

如果真的想去学点什么,就申请留学或者语言班吧

到法院去起诉吧,不过打官司也要花钱的。

既然是父母的全部积蓄 那就要慎重了 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 所以帮不上什么忙 但是我知道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及时跟中介取得联系 去找他们 好好谈一下退款问题 不要只是猜测他们的回答 如果他们退的钱少于8500 那就问他们为什么 因为你的家庭情况 我不建议你去起诉 浪费精力 浪费金钱 但有必要的话请求一下媒体朋友的帮助 你的中介很显然是骗子 能退你钱的话 那就很幸运了 但该是自己的就要去争取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