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判决书已经生效,被告人也在服刑,那么民事经济赔偿怎样才能兑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47:26
法院判决被告有期徒刑5年,附带民事赔偿6万,现在被告已经在服刑,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告一是称没有钱赔,二是在服刑期期间,那么现在原告怎样才能有效的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已成年,但没有结婚,自己也没有房子,一般的地方打工青年,也可以说是混混,有些收入但不太清楚具休情况!

补充:那基本上就执行不到多少钱了.但是债务还在,他在服刑期间有劳动收入的,可以适当从里面扣给原告.他刑满释放后,有了其他收入或财产的,随时发现,随时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不能被告说没钱就没钱.是否已婚?已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归他.

如果有房子之类的就可以去执行了,把房子卖了,如果房子不值12万的话,

您得一半,另一半归他老婆.

其他的财务依此类推,他和他老婆的存折也要申请查看.法院做着个事比较方便.老婆存折里有钱,但又不能证明或部分证明是老婆个人财产的,那么,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分一半出来.

家里面估计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1、被告人没有赔偿的能力,但对原告造成很大的伤害,可以申请这方面的资金,不会很多的,但也算是得到一点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