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52:36
我有一个朋友因打架被人砍伤,手臂伤口长度为9.5厘米,伤至骨头,我想问哈,打伤人者是否够成犯罪?这个伤属于什么伤?
行凶者已经被捕,可是他就是不进行赔偿,还在公安拘留着的!是不是先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才能判定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行凶者很明显构成了犯罪,对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只要行凶者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轻伤(包括轻伤)以上伤害都构成刑事犯罪.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刑事上,目前按司法[1990]070号)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评价。[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 劳动部试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的通知也是有效文件。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事上,目前按法司发[1990]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评价。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这不是故意伤害罪吗,这还用想?已经构成犯罪了,可以报警并去法院立案了。

看对方找不找你们私了吧.现在这社会,想跑已经很难了。网上缉捕啊.去哪?

行凶者很明显构成了犯罪,对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只要行凶者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轻伤(包括轻伤)以上伤害都构成刑事犯罪.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刑事上,目前按司法[1990]070号)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评价。[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 劳动部试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的通知也是有效文件。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事上,目前按法司发[1990]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评价。

应该构成了!你们可以先做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