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3:16:57
房子是80年代厂子的职工分配房子
45平米左右
是爷爷奶奶的
现在是爸爸妈妈和我住
房子是按工龄2万元我家买的
爸爸有四个兄弟
现在房子是我们住
房产正在我家手里
可是奶奶的名字 两万元是我家出的
想把名字改为爸爸的
四个兄弟也同意给爸爸住
但是没有明确的房产证件
为了安全是否需要把奶奶名字改为爸爸的
爷爷奶奶早已过逝
45平米左右
是爷爷奶奶的
现在是爸爸妈妈和我住
房子是按工龄2万元我家买的
爸爸有四个兄弟
现在房子是我们住
房产正在我家手里
可是奶奶的名字 两万元是我家出的
想把名字改为爸爸的
四个兄弟也同意给爸爸住
但是没有明确的房产证件
为了安全是否需要把奶奶名字改为爸爸的
爷爷奶奶早已过逝
绝对需要改。
从法律上讲,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现在是你奶奶名字,而你奶奶过世后,这房子是你奶奶的遗产。你奶奶没有遗嘱的话,房子应按“法定继承”由你父亲及四个兄弟平分,而现在处于遗产未分割状态。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现在有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诉讼的人能拿到五分之一的房子产权。
现在改名字需要你叔叔伯伯的书面同意,因为这其中也有他们的财产份额。“四个兄弟也同意给爸爸住”是由漏洞的。首先同意住不代表同意放弃产权。其次,这个同意是口头的,很难当作证据。
换言之,现在一定要有他们书面放弃对房子的遗产继承权。也就是要他们提供必要材料配合把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你爸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