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未按标准发工资,和企业破产清算是是否予以补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48:44
我爸是一名工厂工人,工作37年,97年在工作中造成工伤,工伤鉴定为十级。在工伤修养期间,单位没有按时,按工伤标准发放工资,只给于生活费200元。现在厂子已倒闭,正在清算当中。在清算中,是否应该按工伤标准补回未发的工资?

你好!
按照企业破产法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所以你爸爸完全可以要回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不过不用他自己申报债权,因为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管理人会自动登记的。
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