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什么叫建立合同关系?一般适用期是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55:23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标志是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提供了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行法律也认可事实劳动法律关系。
试用期的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1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对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作了限制,主要是因为若试用期过长,将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对于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国法律对其试用期长短也相应有所调整,劳动部颁行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该《通知》第3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