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补偿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51:12
我父亲原在一国有企业,后经过国有企业改革,先后两次被转制到外资企业.

现与第二次转制的外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我父亲是否可以追偿与原国有企业及第一个转制到的外资企业的工龄补偿?工龄30年. 第二个外资企业只支付了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请大家帮忙给说说吧?

你父亲是在国有企业工作大半辈子的老职工了。第一次转到外资企业时,不知是否与原国有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期满),原国有企业就应该支付你父亲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到外资企业工作(原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有经济关系,如租赁关系等),是劳动力派遣或输出,若外资企业与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你父亲可以依据原劳动合同,要求原国有企业重新安排工作,(必须是在合同期未满)。若安排不了,你父亲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合同已到期,则很难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