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产保全的问题,送分答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16:38
因一朋友外欠债务几万元,债权人申请法院实行财产查封,在他的仓库里查封了和他所欠金额同价值的货物.
因那批货不属于他个人所有,是他朋友借用仓库堆放于此.所以在法院查封后,他的朋友转移了这批货物.

在查封10天后,债权人和法院的执法人员才次来到他仓库,发现财产被转移.下达了因转移财产的拘留决定,同时处以罚款 .

在近几天,他已在拘留所执行15天的拘留处罚.债权人已起诉,一审将在8月1日开庭审理.

我想请问一下.在此期间,债权人是否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冻结个人帐户?按照一般的处理方式,法院是否不会在一审判决前作出查封或冻结帐户的裁定?
因为这次属于债权人申请了保全,但财产被转移,法院执行拘留15天的处罚和罚款.我想知道在此期间(一审还没有开庭),债权人是否还有权再次申请财产保全(如查封 冻结帐户).

你好。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
按照你的说法,应该是诉前财产保全,按照民事诉讼法93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最简单的例子是这个财产是诉讼争议的标的且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灭失或被转让。
比如你是某物品的所有人,该物品现在处于某人合法占有(注意,并非所有,否则就是侵占的问题了)的情况下,你要根据无权请求权要回该物品,且该物品是特定物或者特定的种类物,则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担保。
另一种情况是,某人欠你债务,且你已经获悉他可能会利用自己的关系转移属于他的财产从而造成即使你的官司赢了也无法向他执行的局面,则可以向法院提供有关他的财产的线索让法院采取措施对其财产的处分加以限制。要注意相对于前面第一种情况,要申请这种保全要求更为严格,且基本会要求你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如果保全错误了你要负责赔偿损失。债务人也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解除对它的保全。
另外关于时效,诉前保全提出后15天内必须起诉,否则保全解除,此外如果该财产处于紧急状态必须立即解决,法院会在48小时内加以处理,前提是你的申请已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