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51:50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老公搞婚外情,她们两人现在住的房子是她在婚前自已出资购买的,婚后也是由她本人的工资还贷的,房产证上已是她本人的名字,她害怕万一要离婚的话,房子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掉,有哪位解释一下,这样的情况,房子还算是共同财产吗?(最好有法律依据)

房子不算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方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并且由她负责还贷,那可以肯定这是她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共有财产分配的.

婚姻法有相关的法条: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去查了一下律师网,有人有相类似的问题,律师是这么回答他的

你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部分贷款需要婚后偿还的,则婚后偿还贷款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你返还一半

意思是,如果婚前你朋友付全款买的房子,那就是属于她个人的,另一方无权干涉,但他们有一部分是婚后才进行的还贷,还贷的这份款就有她丈夫的一半.

哎,法律是无情的,碰到这样的事情,还是举证吧,告她老公重婚,过错方,就可以不分他一毛了...

不用害怕,根本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离婚不会被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