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到底要怎么保护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15:42
北京 苏州桥的邮政储蓄真的让我很气愤

因为朋友的妈妈要来北京 朋友在北京买了票 要寄给她妈妈
所以我前几天帮她到邮局寄特快专递
因为票必须在 第三天的中午之前到 这样同学的妈妈才能赶到火车 所以我担心票寄不到
所以我特地问了当时的工作人员 说可不可以到 她说从寄的那个时候算起48小时一定到
我还是不放心 特地拿了火车票给她看 说可以不可以到 她说没问题 绝对到
我才放心的寄
结果到了当天根本没有到

于是我和朋友投诉了北京的总部 结果总部反应很快 帮我们接到了苏州桥的邮政储蓄负责人 但是负责人的处理真的让我们很气愤

他们说了很多,比如特快专递没有按小时算的,他们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但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是48小时到!!),比如根据他们的规定,即使造成了损失也只是赔偿邮费,不赔偿间接损失(那我因为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了损失,就不应该索取赔偿吗?即使他们公司的规定是如此,消费者权益法也应该让我们的权益受保证!!)

现在这个问题不是关于赔偿这个几百块钱的事情,几百块钱若是掉了,也就算了。但是现在是因为他们的不专业和失误,造成了我们的损失和不便(后来我同学的妈妈另外买了车票,,已经过来了,心情当然受到了影响)

我觉得我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 关于他们这个处理我很不满意 作为一个全国如此权威的一个机构 怎么能这样处理他们的失误!!!我要让他们明白消费者不是弱势群体!!!!

我想问一下 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消费者权益?有什么其他途径(这边的负责人说来说去就是说最后不能赔偿,最多请那个工作人员向我们道歉)?

并且我想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除了道歉,我要求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应该吗?

找消协解决

首先,消费者有权保护自身的利益。其次,这确实不单单是几百块钱的事了,这让我们看清了一种社会服务态度。碰到这种情况,摆明了是一种对消费者权益损害的行为,建议您拨打消协电话举报12315我支持你!

打电话12315

不应该